苏建院学〔2012〕24号
根据《江苏银河集团(galaxy)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决定给予这四十四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银河集团(galaxy)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银河集团(galaxy)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

苏建院学〔2012〕24号
根据《江苏银河集团(galaxy)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决定给予这四十四名同学警告处分。
对本处分决定如有异议,可以在接到银河集团(galaxy)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银河集团(galaxy)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